差餉 及地租 |2025年7月至9月季度徵收差餉及/或地租通知書已經發出,並須於2025年7月31日或之前繳交。
差餉
差餉 地租2025|2025年4月至6月季度徵收差餉及/或地租通知書已經發出,並須於年4月30日或之前繳交。該通知書已計算該季度的差餉寬減,每個評估差餉物業以500元為上限。未使用的寬減額將不能用以抵銷其他季度的未繳差餉。地租並無寬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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