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私家車新牌費11月起生效!現有續領車輛牌照可獲4個月寬限期
政府今日(7月9日)宣布,建議調整四項與交通相關的費用,包括隧道收費、電動私家車牌照費、停車收費錶最高收費,以及交通違例事項定額罰款。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指,總體考量是體現「收回成本」和「用者自付」原則。政府制定合共四項法例修訂:
(一)兩條隧道加價、中九龍繞道收8元
政府建議調高香港仔隧道和城門隧道的隧道費,並就使用中九龍繞道徵收隧道費。香港仔隧道和城門隧道的新收費將於2025年9月21日生效;中九龍繞道將於2026年全線通車時,開始實施收費。詳情如下:
| 現行隧道費 (所有車輛全日劃一收費) | 建議隧道費 (所有車輛全日劃一收費) | |
| 香港仔隧道 | 5元 | 8元 |
| 城門隧道 | 5元 | 8元 |
| 中九龍繞道(油麻地段隧道) | / | 8元 |
(二)理順電動私家車牌照費架構和水平
政府建議調整電動私家車每年牌照費的收費架構,改以電動私家車的額定功率收取牌照費,把電動私家車的牌照費結構按額定功率分為五個層級,並適當地調整牌照費水平,調整進程會分五階段在六年間進行,以配合科技發展和緊貼其他地區做法。新牌照費架構將於2025年11月1日起實施,適用於新登記的電動私家車,而現有電動私家車可獲四個月寬限期。詳情撮述如下:
| 電動私家車的額定功率(千瓦) | 每年牌照費(元)#* | ||||
| 2025年11月1日至 2027年2月28日 (涵蓋4個月寬限期) | 2027年3月1日至 2028年2月29日 | 2028年3月1日至 2029年2月28日 | 2029年3月1日至 2030年2月28日 | 2030年3月1日起 | |
| ≤ 75 | 1,500 | 1,750 | 2,000 | 2,500 | 3,000 |
| > 75 – 125 | 2,000 | 2,500 | 3,000 | 4,000 | 5,000 |
| > 125 – 175 | 2,500 | 3,500 | 4,500 | 5,500 | 7,000 |
| > 175 – 225 | 3,000 | 4,500 | 6,000 | 7,500 | 9,000 |
| > 225 | 5,000 | 6,500 | 8,000 | 9,500 | 11,000 |
| #不包括交通意外傷亡者援助基金(一年的徵款為每輛114元)。 *四個月的牌照費用為相關每年牌照費的百分之三十五,以及附加費30元。 | |||||
擁有電動私家車的合資格傷殘人士會獲得電動私家車牌照費寬減安排(註)。
(三)調整停車收費錶收費
政府建議調整使用停車收費錶泊車位(俗稱「咪錶」)的最高收費,由每15分鐘2元調整至每15分鐘4元,即每小時最高收費為16元,以加快停車收費錶泊車位的流轉,滿足駕駛者短期泊車需求。新收費將於2025年9月二十八日起實施。至於貨車、巴士及旅遊巴士泊車位的現有收費錶收費水平,一律維持不變。
(四)調整交通違例事項定額罰款
政府建議違例泊車的定額罰款額由現時320元調高至400元(調整幅度為百分之二十五),其他與道路安全和交通擠塞相關的十九項違例事項的定額罰款額由現時的320元至1,000元不等,調高至480元至1,500元不等(調整幅度為百分之五十)。其他交通罪行的罰款額則維持不變。
註:如合資格傷殘人士名下電動私家車的額定功率不超過75千瓦,則無須繳付牌照費。如其額定功率超過75千瓦,其應繳每年牌照費為其額定功率層級訂明的每年牌照費減去額定功率不超過75千瓦的電動私家車所應繳的每年牌照費。